為貫徹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戰略,保障我市公交體系健康運營和可持續發展,近日,我市正式出臺了《滕州市城市公交企業客運成本規制管理辦法》。共七章二十七條,對我市城市公交企業客運成本規制管理辦法進行了解釋和規定,為建立健全城市公交企業成本費用審計與評價制度,實現對公交企業成本費用的規范統一管控,形成合法合規、有理有據、公開公平的公交成本規制和運營補貼機制提供了政策保障。
近年來,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公交發展,確立了“公交優先就是百姓優先”的民生導向,大力實施公交優先發展戰略,加大資金投入和政策保障,公交事業取得了顯著成效,為保障公交企業的正常運營和有序發展,先后組織市交通運輸局、財政局、發改局等部門赴常州、昆山、青島、濟寧等地學習考察,通過大量調研學習,起草擬定了《滕州市城市公交企業客運成本規制財政補貼方案》。
受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響,我市公共交通除保障重點單位定制出行外,其余班線全部停運,經營受到嚴重沖擊。為保障公交穩定健康發展,滕州市交通發展集團積極向市委市政府匯報成本規制辦法出臺事宜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,多次召開專題會議,就具體內容進行意見征求和修正,并于近日正式出臺了《滕州市城市公交企業客運成本規制管理辦法》。
《辦法》的出臺,對我市公交企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,有利于合理彌補企業的政策性虧損,促進企業成本控制、挖潛增收和公交服務水平的全面提升,進而實現公交事業的持續、健康、穩定發展。